即日起,市民买车可要多留个神:根据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如果无法达标,将禁止转入,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海都记者了解到,根据泉州市的实际情况,共分4个阶段,分别以2016年4月1日、2017年1月1日、2017年7月1日、2018年1月1日为限,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分为不同用途),要逐次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通知要求,申请转入泉州市的机动车,在上述时限前应符合国四及以上标准,上述时限起应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并经本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及以上载客汽车和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两年的机动车,禁止转入。
从上述时限起,新购买或转入机动车未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或检验不合格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其中,办理注册登记的以销售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转入登记的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海都记者了解到,机动车车主可通过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以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