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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新能源车资质申请者的“经验之谈”

现有新能源车资质申请者的“经验之谈”

【行业动态】 2017年3月28日,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7〕729号),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

2017年3月28日,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7〕729号),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和《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这意味着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成为继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长城华冠、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车、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云度汽车、兰州知豆、河南速达之后,第13家获得独立新建纯电动生产资质的企业,也是首家研发学术机构进行产学研实践产业化的最新案例。

到目前为止,这13家获得资质的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共投资260个亿,产能规划76万台。

浙江合众新能源资质申请之路

根据发改委核准文件,该项目单位为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项目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包生产线、综合研发楼、试车跑道、办公楼、联合站房等建筑和公用辅助配套设施,新增相关生产工艺设备,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56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3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00万元,建设期利息361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68190万元,银行贷款47500万元。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10月由原奇瑞新能源汽车的项目负责人、清华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心副主任方运舟注册成立。方运舟是中国最早一批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专家,是国家新能源汽车专家组成员,其在清华大学博士后的导师便是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欧阳明高教授。方运舟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参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十二五863”计划的编写,是最接近国家新能源政策与资质审核的专家之一。

浙江合众曾经计划只作为各个主机厂公司进行新能源汽车配套的供应商,“公司之初目标定位在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重点是新能源板块),产品包含车身大型覆盖件生产、轻量化车身焊接喷涂及汽车主要总成零部(仪表板分装总成、内饰分装、电池包组装、动力总成及电控等总成组装),通过专业的研发与生产团队完成低本、高质量总产品,为国内各大主机厂有力配套商。” 然而,随着合众整合了清华大学新能源汽车体系相关的各种资源后,发现在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几乎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于是决定进一步在零部件基础上发展整车业务。

根据浙江合众的环评报告书,“合众汽车经过技术积累与努力。目前已具备整车正向开发能力并独立完成首款样车的开发,产品送至国家专业汽检测中心进行整车性能、三万公里可靠性多项检验,在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经济性等方面均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公司在嘉兴和桐乡设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中心和零部件试制车间,为公司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整合国内优质资源,引进技术、吸收消化,现已开展了智能互联技术、轻量化技术、整车控制技术、电机驱动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研发,形成了研发、生产、质控和采购等正向研发体系和整套汽车核心技术能力。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决定启动新能源整车开发及制造项目。

虽然《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1.5万台套冲压件、车身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6年6月获得了批准,但为了实施整车战略,浙江合众决定在实施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后,年产11.5万台套冲压件、车身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终止。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产品规划是从低端入手,逐渐提高。合众计划年产5万台纯电动乘用车,包括代号为EP10的年产1.5万台,EP10是A00级别微型电动车,续航里程在160-250公里之间。代号为EP20的年产2.5万台,EP20属于A级城市载客车,续航里程在220-300公里之间,而EP30年产1万台,属于MPV多功能车,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左右。

浙江合众桐乡生产基地2016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6月完成一期建设,2017年10月开始生产。全部车型共计划实现销售收入60.2亿元,平均每台车实现销售收入12万元左右。

13家资质申请经验之谈

随着浙江合众拿到第13张新能源资质,关于国家继续放大窗口,放更多鲶鱼进来的讨论再度成为2017年上海车展期间的热门话题。我们获悉,国家对未来资质的发放有望随着《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的修订而逐渐收紧。

都说分儿分儿,学生的命根儿。对于大多数即将进入新能源汽车这所学校的新进入者来说,挡在大门口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则成了这些准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命根儿。那经过13张资质的发后后,申请资质的政策环境如何?未来到底有多困难?已经拿到资质的企业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让我们通过分析向读者一一道来,希望本文对还在资质申请路上徘徊的后来者提供些许借鉴。

政策环境

资质标尺——决不可小视的《规定》细节

申请新能源资质,是依据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签发的2015年第27号令《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来执行的。这个被政府内部称为“27号文”的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施行以来,在开始半年的时间里业界反应十分谨慎,纷纷从各种渠道“打探”政府出台此项规定的真实目的。

从《规定》的设计初衷来看,这一政策属于对我国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补充和发扬,是汽车产业政策从“严格准入”到“宽进严管”的一次转型,目的当然是“放几条鲶鱼进来”,搅和一下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后几年里新能源汽车 “一潭死水“ 的尴尬局面,用新能源汽车来快速切入,实现中国汽车行业弯道超车、做大做强的中国汽车梦。

当然,新能源汽车也是国家层面在房地产这个经济引擎逐渐失速后,积极寻找“既能拉动经济增长又能达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目的“的最佳产业选择(虽然没有充分考虑从油井到车轮(from well to wheel)的全产业链的污染问题)。

我国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管理我国汽车行业极其重要的法规,但这些政策只是对传统汽车领域的投资、准入、销售、售后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管理几乎是空白。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指出。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包括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规定》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这为跨界优质社会资源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开辟了道路,也为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分开平行管理埋下了伏笔。

到目前为止,我们逐渐看到了《规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的突破,“强调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资质的“铁饭碗”和“终身制”的突破,《规定》确定了资质的“有效期”,“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有效期为3年。”

很快我们就会看到,今后《规定》还将继续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包括“中外合资股比限制“,“外商合资两个名额限制”等的核心内容进行全方位的突破,甚至允许外商独资进行新能源生产,直到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油汽车在政策层面完全平等独立,平行管理,原来适用传统汽油汽车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将不再对新能源汽车适用。

之后,《规定》将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未来会协调整合)以及补贴退坡一起,共同构成未来新能源汽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覆盖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上下游整个价值链,实现与传统汽油车分开独立管理。

我们再具体来看一下《规定》的内容。虽然各部委博弈无处不在,但《规定》基本上从投资和准入两方面确立了发改委管投资和工信部管准入的未来新能源管理框架。

同时,发改委为主导的由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组成的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报发改委,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综合专家委员会意见并综合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在内的审查和地方发改局的意见,做出核准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发改委投资管理部分,主要是对投资主体资格进行了适当放松,不再要求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但同时对投资主体的能力进行了细致要求,简单概括为:境内注册,具备一定规模的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具有概念到样车的完整研发经历,具有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掌握核心技术以及试验验证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样车试制条件、工艺和装备,能试制不少于15辆样车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工信部准入管理部分,主要是对新建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进行了规定,简单概括为:企业和产品符合《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要求,单独公告管理,质保承诺,资质三年有效期。

在经历了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的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规定》于2015年6月2日在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和工信部部长苗圩会签后正式发布,于2015年7月10日正式实施。

2016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此外,在通知里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通知指出,传统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2017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组织召开了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禁止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现有汽车企业扩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过去三年的产能利用率>90%、新能源汽车比例大于行业水平、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

经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中国初步确立了通过打压燃油汽车来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框架,并将新能源汽车提升到完全独立于传统汽油车的行业高度来进行管理,并且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边界在不断试探。

特斯拉再经历过多轮与非汽车企业合资传闻后,最近又爆出在中国建立独资企业,这样的传闻正是基于政策层面将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油车分开进行管理的趋势得出来的结论,管理传统汽油车的汽车产业政策将不再适用于新能源汽车。随着《新建》对外行造车的放开,对江淮大众新能源合资的放开,在国家强推新能源汽车的大背景下,将来新能源汽车放开合资名额、放开合资股比以及允许独资都是存在很大可能的。虽然此前特斯拉与非汽车企业的合资计划遭到主管部门明确反对。

在经过半年的准备期后,从2016年3月26日 北京新能源核准成为第一个拿到独立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之后,长江汽车、长城华冠、奇瑞新能源、敏安汽车、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云度汽车、兰州知豆电动、河南速达和浙江合众这13家公司先后获得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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