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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氢能公交补贴细则公示

佛山禅城区氢能公交补贴细则公示

【行业动态】 纯电动公交车按国家补贴的50%确定,氢能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0%确定,且补贴总额均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日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禅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公交..
纯电动公交车按国家补贴的50%确定,氢能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0%确定,且补贴总额均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日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禅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公交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细则》,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下: 补贴范围 1.新能源公交车,即2017-2020年在禅城区依法初次注册登记的纯电动公交车和氢能公交车。车辆运营单位注册地为禅城区。 2.公交充电设施,即2016-2020年在禅城区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公交充电设施。 补贴标准 纯电动公交车:按同期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以下简称“国家补贴”)的50%确定地方购车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购车补贴总和,以下简称“地方补贴”); 氢能公交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补贴。 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市区两级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政策执行。即纯电动公交车按国家补贴的50%确定,氢能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100%确定,且补贴总额均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公交充电设施:统筹市区资金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1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30元/千瓦。 另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下达安排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的相关资金,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执行。 补贴条件 申请补贴的新能源公交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必须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车辆在我区初次注册登记且未过户到区外,且承诺2年内不迁出我区(以车辆注册登记为准),确因企业破产等原因需转让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车辆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累计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可按申请拨付50%的地方补贴,其余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4.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不得高于同时期同一产品全国平均销售价格的30%; 5.符合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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