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车讯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布《2020年四川省支持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同时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3部门表示,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目前四川省内的汽车整车企业有沃尔沃、四川一汽丰田、一汽-大众(大众品牌、捷达品牌)、四川现代、神龙汽车、华晨汽车、川汽野马等,但这里面像四川一汽丰田等企业,在产车型目前尚无符合汽车下乡排量标准的乘用车。
奖励资金来源、申请、审核和拨付
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以汽车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财政资金为主,省工业发展资金予以一定的切块支持。
切块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参与活动的市(州)在活动结束后,于10月15日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提出省级切块奖励资金申请,附市(州)财政部门实际下拨奖励资金文件。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厅报批,由财政厅按程序将省级奖励资金拨付市(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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