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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频发,电动车遮阳篷依旧满街跑 无处罚规定,交警只能劝导教育

事故频发,电动车遮阳篷依旧满街跑 无处罚规定,交警只能劝导教育

【政策法规】 进入九月,天气虽然不再高温难耐,但晴好天正午出门太阳依旧晒得人很不爽,街头的骑车人怎么防晒?一种专为电动车、自行车特制的遮阳伞成了不少骑车人的选择。

进入九月,天气虽然不再高温难耐,但晴好天正午出门太阳依旧晒得人很不爽,街头的骑车人怎么防晒?一种专为电动车、自行车特制的遮阳伞成了不少骑车人的选择。但这个选择却存在隐患,由此引发的事故也频频发生,前不久广东一名骑车女子就被折断的遮阳篷刺中喉咙当场身亡。然而,这样血淋淋的案例却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南京街头依旧奔跑着加装了各种各样遮阳篷的电动车。

令人不安的现象

尽管“血案”频发“遮阳车”依旧多

前不久,广东廉江市一名骑摩托车的女子被折断的遮阳篷刺中喉咙当场身亡。事故原因是车速快加上风力大,遮阳伞被拦腰折断,导致该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最终酿成惨剧。

通过网络检索,记者发现电动车、摩托车因加装遮阳伞、遮阳篷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江苏一老人带孙子外出,眼睛被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视力永久受损;江西一轿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温州一女子因为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松动倾倒挡住视线,撞上路边的水泥墩,头部遭重创抢救无效身亡……

然而这么多血淋淋的案例,却没有引起骑车人的重视。记者昨天在南京街头随便转了一圈,就看到很多装有遮阳伞的车子,款式、大小不一。有夸张的遮阳伞,甚至几乎将整个电动车车身都覆盖了起来,还向车身两侧“伸展”出不少空间。

记者随机问了几位骑车人。有安装遮阳伞的市民觉得此举并无不妥,既没啥危险的也不会影响别人;但没有安装的骑车人就不这么看了,有人认为这些装遮阳伞的车子容易遮挡其他骑车人视线,一些宽大的遮阳伞(遮阳篷)很可能在交通拥挤时把其他骑车人带倒。

“如果觉得晒,买个遮阳帽戴一下不就行了吗?没必要弄这种伞装在车子上,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负责。”一位“裸车”骑行的市民说。

店铺走访

100多元就能办,加装生意依旧很火

记者也随机探访了一些街边卖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的店铺。因为并没有规定禁止加装这种遮阳伞,所以一般店铺都有此项业务,店老板也是“光明正大”地做生意。

记者走访发现,加装一个“覆盖面积”中等的遮阳篷,价格大概在130元—160元之间。记者以骑车人的身份一连“问价”了几家店,店老板除了介绍自家遮阳篷“牢固”、“结实”外,并没有向记者提示加装后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记者又随机探访了几家专卖品牌电动车的商铺。这些店铺大多没有遮阳篷卖,但老板说网上卖家多的是,记者可以在网上买好带过来,买车后店里会帮忙安装,店家只收取一些“加工费”。不过这些专营店的老板会提醒记者,安装遮阳伞、遮阳篷有风险,“不建议”记者装。

在淘宝网上“电动车遮阳篷”生意也不错,便宜的只有几十元,销量都不少。宣传语也很诱人:“支撑力度显著50码内不颤抖”、“即使强大暴雨依然视野清晰”。此外,安装说明详细,看起来也很容易操作。记者查阅了一些买家的评论,发现大家对实际效果褒贬不一。有的买家直接表示“危险”、“不稳”。

合法与否

“道交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

法律界人士介绍说: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时,高度距离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交管部门完全可以以此作为处罚“遮阳伞”的依据。

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分析认为:不管是个人携带的物品,还是在安装、固定在非机动车上的装置,都属于“物”的范畴,也就是说安装了遮阳伞以后超出了法律规定的空间范围就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事故,因加装的物品导致自己或他人受到损伤,不仅仅是加装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连生产厂家都要承担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执法尴尬

没明文处罚规定,交警以劝导为主

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在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时候,如果看到有加装遮阳篷、遮阳伞等类似物品的,大都会教育劝阻,告诉骑车人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

“很多骑车人在我们进行劝导的时候,都不以为然。有些人跟我们讲,感觉根本不受影响,觉得我们多管闲事。但实际上这种加装遮阳伞的行为确实会影响行车安全。首先遮阳伞的高度会影响车子重心,此外在宽度上也会影响到其他骑车人的行车安全。”

一些基层交警告诉记者,因为目前江苏省并没有一个明文规定,对加装遮阳伞等物品,进行怎样的处罚。对于这样的行为,他们在处理时目前的确是以教育劝导为主。

多说一句    

“自带隐患”上街 是对他人的侵犯

花自己的钱在自己的车子上加装遮阳伞,交警和媒体来“指指点点”是否是“多管闲事”呢?记者以为:如果你是骑着这样的车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溜达,天王老子也管不了你。关键这样的安全隐患是出现在公共空间——我们每个人的身边。这已经超出了“个人自由”的范畴。出了事故,自己受伤也许你无所谓,关键你的行为还有可能“连累”别人:遮住别的骑车人的视线、刮到行人或车辆、甚至可能造成他人的受伤或死亡。

作为普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车、摩托车在世界上很多城市都是“主力军”。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在我们的宝岛台湾,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浩浩荡荡的“机车大军”,但骑车人一个个都戴着头盔,很少有人在车上加装“遮阳伞”之类的东西。要说“防晒”,台湾可比南京热多了……

公共交通的安全、秩序和效率,固然依赖于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但更加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自身的公共意识和素质。


文章标签:电动车遮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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