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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司机见证哄抢事件警察都束手无措

卡车司机见证哄抢事件警察都束手无措

【养车用车】 一路征尘我是一名农村老司机。今天大雾,下乡送货途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居然遇到了传说中的哄抢场面,以前只是在电视上或者是网上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没想到今天看到现场直播了。惊诧之余忍不住就想唠叨几句。首先..
一路征尘

我是一名农村老司机。

今天大雾,下乡送货途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居然遇到了传说中的哄抢场面,以前只是在电视上或者是网上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没想到今天看到现场直播了。惊诧之余忍不住就想唠叨几句。

首先在说这件事之前,我想起了以前跟一位朋友讨论的话题。那就是雨雪大雾天气为什么还要行车?

当时那位估计长期在办公室工作、不知人间冷暖的朋友说:“雨雪大雾天气,尤其是大雪和大雾天气,路上那些车就应该靠边停车,等路况好转了以后再走,没出门的尽量就别出门了。那样才能确保安全”。

说实在的,这些话虽然没错,但是基本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类型。现实生活中却并不是这样,艰险路途的行车者们大多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民众,雪、雾天气行车都是无奈之举。这个群体以咱们卡车司机为主。

就好像我今天大雾天气还得送货一样,客户催的紧,没办法,只能硬上了……

今天这个事件的起因是一起不大的交通事故引起的(哄抢事件的受害者基本也都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说是不大,却很麻烦。由于是大雾天气,所有的车走的都不快,但是到了事发地点这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半挂车为了躲避一辆突然横着窜出的电动三轮车,把对向行驶的一辆轻卡挤到了路边沟里。

这要在平时,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主要是视线太差,稍一疏忽结果就出了事。轻卡侧翻以后,车上拉的很多水果散落一地。乱七八遭的有好几个品种,估计这个轻卡车主是一位水果小贩。所幸两车不是高速碰撞,车上没有人员受伤。

正在两个当事司机忙着放警示牌、给交警和保险公司打电话的时候,陆续有几个旁边村子的妇女开始去捡散落在地上的水果,因为她们都是步行到现场的,估计不会离家太远。

司机可能是专注打电话,也没看到去制止,等打完电话一看,捡水果的人多了起来,估计有十来个,而且还陆续有过路的人和附近村民跃跃欲试,准备动手。

司机赶紧大声制止,奈何人多杂乱,急也没用。哄抢人员大多以老弱妇孺为主,且都是周边村民,作为过路司机又不能动武,只能望景兴叹、束手无策。

不一会儿,交警来了,但混乱场面基本没有遏制,众多哄抢人员对交警的呵止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

后来交警真急了,打电话要求公安局增援,并说要拘留带头的几个人,这才把事态压下去。不过这些人却一哄而散,都跑的没影了。处理事故的交警只有三个人,根本就控制不住,只能任其四散逃逸。(主要原因都是些老弱妇孺,还不能真用武力去制服他们,没办法)

由于我急着送货,所以后续的事也就没看,遗憾的是居然忘了拍照了。估计那些被抢的水果是找不回来了,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说到这啊,就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哄抢这种事到底是不是涉嫌违法?性质有多重?法律怎么判罚?

▎哄抢违法吗?

首先,哄抢到底是不是违法?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即聚众哄抢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为什么受到制裁的哄抢者少之又少呢?

原因大概就是一般哄抢事件所涉及的公私财物价值都不高,数额不大。且参与人员都是临时起意,并非有组织的聚众哄抢行为。说白了就是一帮乌合之众。所以很难定性为“聚众哄抢罪”。只能归类于一般的民事治安事件。

参与哄抢人员大多以老弱妇孺为主,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法不责众观点作祟,所以从群众意识层面大多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

就好像有一次记者采访一个参与哄抢的大妈那样。

记者:“大妈,您知道这种哄抢别人的货物是违法的吗?”

大妈:“不知道啊,大家都捡,俺就跟着捡呗。”

记者:“您这可不能算捡啊,没人要的东西扔在大街上,您可以捡,但是,这种事故车辆上的货物是有主的东西,你们这可不能算捡,已经算是哄抢了,属于违法行为您知道吗?。”

大妈:“俺不知道,不说了,俺还忙着呢。”

说罢,大妈抖擞精神继续去“捡”了。只留下记者朋友在风中唏嘘……

有的时候还有部分小孩儿也在家长的带领下参与其中,这也让警察们无从下手。

说白了,同样的一车货,要是十几个大小伙子在哄抢,警察来了肯定就直接抓人了,可是,面对这么一群“弱势群体”,执法者又能怎么办呢?

记得前些天,也是一起哄抢事件,由于影响比较广泛,加之众多媒体和朋友圈大量转发,警方迅速响应,抓获哄抢分子三人。听听,才三人!真是令人不禁哑然失笑……

既然是哄抢,说明当时参与的涉事人员怎么也得有十人以上吧,甚至还要更多。那样才配得上“哄抢”这个拉风的词汇。

单从处罚的人员数量上就不难看出官方对于此类事件的无奈与“包容”。但是放任大多数参与者成为漏网之鱼毕竟是挺不严谨的一件事吧!希望政府可以加强重视,以免再让更多的涉事车主深受其害。

其实,国家法律尽管明文规定哄抢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处罚力度明显较轻,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痛痒。用句专业的法律用语来说就是“犯罪成本太低”。这无形之中导致了很多民众和执法者对此类案件的轻视。甚至很多人错误的认为这个根本就称不上是“案件”。但是,对于受害者是否公平呢?大家还是换位思考一下吧…………

▎最后,还是说说标题中提到的底线问题吧

【一】道德底线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平时咱们处理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时正邪都在一念之间。参与哄抢的也许都是临时起意,贪小便宜,平时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一念之差也是要不得的。所以啊,明知道不对的事情,尽管很小,也是不要去做的。这也算是一个有良知之人基本的底线吧…………

【二】法律底线

中国的法律法规至今对于哄抢行为还没有特别重视起来,处罚力度偏于微弱。这是一个法制国家不应该有的瑕疵。

希望国家可以事无巨细的把这些平时不起眼的小事也制定详细有效的处理办法,也让执法者以后碰到类似事件有更好、更精准的法律依据。法律底线,不容触碰。这样才能更好的约束民众行为,为创建和谐的社会氛围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受害者底线

由于哄抢事件的受害者大多是过路车辆,所以对于地头蛇们的哄抢只能敢怒不敢言,说白了就是怕再受到二次伤害,只能寄希望于警察了。

但是警察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也经常是茫然无措。毕竟这玩意儿跟一般的刑事案件还是有区别的。再加上其涉事人员结构都是老弱妇孺,不能动用武力去制服,所以光靠劝阻效率是很低的。且受害者的损失一般都难以追回。

但是,受害者也是有底线的,说不准哪一天就会有暴怒的受害者跟哄抢者发生冲突。即便身在外地,但人一旦暴怒失去理智,就什么都不怕了,用刀砍死几个哄抢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这种事我们县城曾经真实发生过。当时一辆外地货车受到本地小混混的打砸,司机也被好几个人群殴,暴怒之下,司机在路边卖肉的小摊上抓了一把剔骨尖刀,接连捅了三四个打他的小混混。但是还好没出人命,只是有轻伤有重伤。后来听说那个司机因为防卫过当被判了好几年。真的希望这样的悲剧以后别再发生了。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流血事件,以后一旦出现哄抢事件政府还是应该多派出警力,维持好秩序,以求受害者的损失降到最低,也能让受害者悲怆的心灵能够得到抚慰吧!(文/卡车之家特约作者:一路征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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