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于2020年1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为第一候选人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手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后因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手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鉴于此情况,经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和招标人一致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取消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联手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资格。并顺延排名为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第四标段的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变更予以公告。
变更后中标结果:
招标人
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施工4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8日10:30: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区
中标单位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85080004.00元
中标工期
1095天
中标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刘家兴
公示期:2020年5月21日- 2020年5月23日
公示时间内,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呼和浩特市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南辅道126号
电话:0471-2212011
邮政编码:010010
招 标 人:省道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126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人和小区41-101室
邮编:010110
邮编:01011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话:18187433666
电话:0471-6922377
(来源:中国路桥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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